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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秋季学生入学时间是9月份,眼看着6月份马上就要到来,各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也陆续的展开,家长们要多多关注本地的招生政策,做好报名准备。今天整理了嘉兴市2020年中小学入学报名事宜,赶紧看过来吧! 
嘉兴市2020年公民办小学初中网上报名bmxt.zjjxedu.gov.cn统一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6月13日—22日,全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须登录网络报名平台(bmxt.zjjxedu.gov.cn)进行报名。具有市本级户籍的学生在向市本级学校报名时,每名学生须按“人户一致优先、分批录取”的原则选择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也允许在选择一所符合申请条件公办学校的同时再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报名。学生在向民办学校报名时,可以从户籍、居住证(或截止2020年5月31日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学籍、不动产权证或政策优待等条件中选择其中一种作为申请认定条件。户籍、居住证(或截止2020年5月31日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不动产权证均不在市本级的,不能填报市本级公办学校。 市本级符合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允许报一所新居民子女学校,也允许再同时选报一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和一所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办学校。 全市范围内,学生不得在相同类别(公办类、民办类、新居民学校类)学校中进行重复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为嘉兴市本级中小学幼儿园报名招生的唯一系统,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在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外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嘉兴市2020年公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市本级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施步骤如下,各县(市)在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监督辖地范围内的公办和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录取程序和时间节点招生,公办民办学校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实行同步录取。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阶段规定的日期内,将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名单录入网络报名平台,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本阶段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决定是否入读民办学校。未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选择确认或放弃的,视为确认。规定的截止日期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因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学校按替补序号进行补录并通知学生家长完成确认。民办学校应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 2.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情况。补录结束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在规定的选择截止日期前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可正常参加第二阶段公办学校录取,不影响其排位顺序。在规定的选择截止日期后再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公办学校录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本人条件及本地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规定的选择截止日期后再提出放弃的学位不再进行补录。 
第二阶段: 1.自动转接学生报名信息。同时填报了民办学校和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办学校但在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报名信息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自动转入其申请的公办学校。 2.坚持分类排序原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应根据报名学生本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所属房产等情况,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和户籍迁入先后顺序,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分类排序。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排位顺序不受影响。如“人户一致”学生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学校应对“人户分离”的学生报名信息按相应的标准进行排序。 3.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根据学生报名信息排序情况优先安排学生本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所属房产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学生入学,再统筹安排各类政策优待学生和具有市本级户籍的“人户分离”的学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学校要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 4.公办学校应在本阶段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完成学生录取程序,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本阶段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未选择确认或放弃的,视为确认。 第三阶段: 1.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因第一阶段报名人数不足或第一阶段补录名额不足导致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报备,由市教育局统筹后继续招生,通过网络报名平台向本区域内未被录取的学生和本市域内其他县(市、区)学生开放报名。已在第一、二阶段被录取且完成确认(含视为确认)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报名。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当报名人数不足补招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时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对于第二阶段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但在第三阶段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入读学区公办学校,但在未录取学生中按照同类靠后的原则办理。如学区公办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由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新居民子女学校根据各区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录取工作。 |